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曹大伟了解:邮政储蓄营销人员揽收的储蓄业务,应由储户到邮政储蓄营业前台窗口自行办理。邮政储蓄营销人员提出代储户保管储蓄存单(折),以及代储户办理存取款属于个人行为,由此引发的纠纷邮政部门及邮储银行不承担责任。邮储从业人员非柜台内办理业务以及非邮储从业人员办理邮储业务属于违法行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08年9月25日
编辑: 曹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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